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3 (1700-1725).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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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轂與牙不言」 者,以轂與牙所治者一木耳。

「直以指牙」,牙得則無槷而固,不得則有槷必足見也。

趙氏曰:輻直以撐指者,牙也。輻資牙以指,牙資輻以抱,兩者皆要相得而後可 。鄭康成曰:「得謂倨,句鑿內相應也 。」 賈氏曰:「先鄭讀槷為危槷之槷,故更轉從摋,後鄭讀槷即是槷」 ,蘇結切。云:「讀如涅,謂涅物於孔中之涅。」 又解「槷」 字,以其用木為槷,故從木 。李嘉會曰:「槷即梫也。前曰綆者,孔中出外;今曰槷,則梫之木也。牙之入輻,但必用栘,無梫則不固 。」 鄭鍔曰:「輻直而倨,牙曲而句,倨句之勢,難乎相得。苟輻之直而指牙,牙與輻二者相入而各得其正,雖無槷亦固也,況於有槷乎?若夫佹戾各不相得,雖有木以槷之,其槷不隱,必有時而見矣。足見謂其槷之大也,輻之入牙,未必不用槷而能固者也。但二者相得,則有」 槷而小,似無槷焉,其勢亦固。不相得,則有槷必大,雖大亦不能固。上云無槷而固,非無也,必其相得若無也 。毛氏曰:「用槷則一時之固耳。及其服勞之久,則牙動於內,槷必躍而出,其足見矣。何則?無故以合,必無故以離,故槷交牙,必銳其首而厚其末。此言末見,故曰足。」

「六尺有六寸之輪」,綆參分寸之二,謂之輪之固。

趙氏曰:「六尺六寸之輪,謂兵車、乘車也。綆即眡其綆之綆,謂輪箄也。注謂車輪外箄,則車行不掉。蓋凡造車,必置綆於輻外,一頭入轂,一頭入牙,所以遮護撐住著輪,使行時不致於搖杌也。」 「『三分寸之二』,注謂出於輻股鑿之數。」 《疏釋》云:「鑿牙之時,孔向外侵三分寸之二,使輻股外箄。」 據《疏》之意,謂綆在輻外近轂處,輻廣三寸半,輻是側安者。此處甚高,必礙住綆綆,不容與輻一般,排鑿孔,使兩頭俱入牙。所以鑿轂與牙之時,綆鑿孔向外侵三分寸之二.。《疏》雖只說鑿牙,其實兼轂而言,蓋綆那頭必入轂故也。所謂三分寸之二者,以一寸三分之而得其二也。以數計之,則綆離輻菑爪鑿孔六分有奇,如此則綆不被輻高處閣起,又輔助住輻,輻有倚靠,則車行不掉,輪自堅固,所以謂之輪之固也。據《輪人為蓋》,疏云「則向外謂近輿處」 ,綆是安在輪之內面,外面無有綆然。車人為車,「大車崇三柯,綆寸」 ,注云:「綆輪箄綆寸」 者,謂輪之正面外一寸則安,乃不止三分寸之二者,蓋大車之輪,是九尺之輪,實牛車也。其牙又「厚似六尺六寸之輪,故綆之鑿孔在牙與轂處相離,輻菑爪恰好一寸,不止於三分寸之二也。」 此段所以指殺言六尺六寸之輪,以見六尺六寸之輪,綆之制又別也。或謂綆兩頭俱入於牙,不入於轂,此說不然。蓋輻中間高閣住綆,綆如何俱入於牙得?若使綆一頭不入於轂,皆入於牙。《疏》當言出於輻骹鑿數,不當言輻股矣。輻股是近轂處故也 。李嘉會曰:「綆繼槷說者,綆其孔也,槷其木也,故繼說。」

凡為輪,行澤者欲杼,行山者欲侔。

愚按:此言牙耳,非謂輻也。言輪則兼於牙 。鄭鍔曰:「凡為輪,則所謂牛車、大車皆舉焉。」 觀《車人》為車有「行澤者欲杼、行山者欲侔」 之異,則知此所謂不專指兵車、乘車而已 。王昭禹曰:「三分其股圍,去一以為骹圍者,此輪之常制也。至於行山行澤,又加損益焉,以從其宜。是以行澤必於骹,圍者薄之,故欲杼。」 杼言削薄其踐地者。行山必骹股,等也,故欲侔侔,言上下之適侔 。陳用之曰:「杼謂殺而銳也,侔謂外內相等而相侔也。」

「杼以行澤」,則是刀以割塗也,是故塗不附。「侔以行山」, 則是摶以行石也,是故輪雖敝,不甐於鑿。

鄭康成曰:「附,著也。摶,圜厚也 。」 鄭司農曰:「不甐於鑿,謂不動於鑿中 。」 鄭康成曰:「甐亦敝也。以輪之厚,石雖齧之,不能敝其鑿,旁使之動 。」 鄭鍔曰:「澤之下溼,厥土惟塗泥。輪之踐淺處不薄,則附著必多,而滯留不行。苟削而杼之,如以刀割塗然,塗分裂而自解,則有所不能附,而車行速矣。山之高峻,其地皆落确;輪之踐地」 處,不圜厚,則磨磷必速,而鑿孔易動矣。苟等而侔之,如圜物行石然,著地者多,則不至於偏受其任,雖輪已敝,而牙之鑿孔亦不動也。甐之為言動也 。毛氏曰:「澤多泥,泥善附,附則不利。山多石,石善掉,掉則不穩。如刀之割塗,言其利之至;如摶之行石,言其穩之至。」

凡揉牙,外不廉而內不挫,旁不腫,謂之「用火之善。」

鄭鍔曰:「輪所賴以為用者不一,而牙者實所以為固抱,其揉之也,尤不可以不盡善。」 於是又言揉牙之法:牙車輞必屈一木以為之,屈木而不用火以矯揉之,不可得而曲 。毛氏曰:「內,牙之抱輻也。外,牙之踐地也。旁則牙之兩邊也。廉,言及膚之外皺。挫,言理脈之內絕。腫,言肥內之外腫。免此患則為用火之善。蓋用火」 或過或不及,惟中為善。廉挫者用火之過,腫者用火之不及,言不柔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