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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諸侯之國,則有方伯、連率之伯。而又于諡、于名、于字、

于序,皆可稱之。古之彝器多銘以「伯」者,必有一于此 也。

《商父舟爵》銘二字

爵於飲器為特小,然主飲必自爵始,故曰「在禮實大。」 先王之時,凡誥戒於酒者,無所不致其嚴,蓋銘之以 舟,則豈無其義?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譬之酒能成 禮,亦能敗德。取象垂訓,顧不美哉!

《商父己爵》銘二字

《父己》,商君之號也。是器銅色黤黑如鉛,可見。其埋瘞 之久,而花紋明白,如印印泥,非後世畢精覃思所能 到也。

《商祖丙爵》

丙者,商君之號,而商人銘器則又往往配以乃祖乃 父,如父丁、父乙與此祖丙之類是也。弧矢者,男子之 事。此為矢形,於「孫」字之旁,豈無意乎?

《商子孫己爵》銘四字曰析子孫己

商君之號曰雍己。凡銘曰「己」者,皆雍己也。析子孫,乃 貽厥子孫之義。古之彝器多以子孫銘之,豈以其承 祖考之事者其在如是耶?

《商立戈父辛爵》銘三字

商人銘器為立戈之形者多矣。辛則商君之號也。按 《士虞禮》「主婦洗足爵」,釋者謂有足無文。是器純素,略 不加飾,豈所謂足爵者歟?

《山堂考索》

《玉爵》

《太宰職》云:「享先王,贊玉爵。」後鄭云:「宗廟獻用玉爵」,受 一升,口徑四寸,底徑二寸,上下徑二寸三分,圓足。古 人觀象制器,義非一揆,故假名全畫其物,或取類半 刻其形,則雞、鳥以下六彝,褘、褕、素、青二質,是全畫其 物,著於服器者也。觚爵柄畫之,類龍勺蒲勺之倫,是 半刻其形,飾於器皿,以取類取呼者也。秦、漢、晉、宋以 後,或因或革,莫能考其實,元復用之。按《周禮祭器 圖》云:「玉爵受一升。」陸佃《禮象》圓載石銅爵云:「有首有 尾,有柱有足,有柄。」《祭統》曰:「尸酢夫人,夫人執柄是也。 夫人授尸,執足是也。」先儒謂柄為尾,蓋不見此制。今 文彥博、李公麟家有之,中有篆文,殆商器也。

《匏爵》

陸佃《禮圖》云:舊圖匏爵用匏片為爵,據此乃杓也。《詩》 曰「酌之用匏爵」,當如此制爾。若爵宜截其鼻以盛酒, 不應破匏為之。鄭氏說取甘瓠「去抵以齊」為正。

《爵坫》

按:《周禮祭器圖》云:「坫以致爵,漆赤,中畫赤雲氛,赤隨 爵為飾。」

爵部藝文

《周一柱爵說》
宋·黃伯思

按:古爵皆設兩柱,用以反坫,則相承而安。此前二爵, 制皆一柱,覆則敧倒,豈以一於飲而不知節,則有顛 隮之患,用為彝酒之戒與?亦猶攲器以覆戒滿之義 也。四器皆無銘款,其一腹篆隱起,為饕餮雲雷之象, 文鏤深明,蓋周人所作。其一差簡於前,亦同時也。後 兩柱爵樸素無文,然亦周器,第非燕享所用耳。

《一柱爵跋》
董逌

《祕閣》有爵一柱。以度校之,高六寸七分,深四寸一分, 口徑六寸五分,闊二寸七分,容八合,飾以雲雷,下為 饕餮狀。崇寧三年,余至館下識之,歎曰:「禮之廢久矣, 二千年後誰復傳此器也?方今天子以興禮樂為務, 意者天以三代之禮行乎?不然,此器何為出也?」或曰: 「爵必兩柱,猶鼎敦之有會簠,簋之有蓋也。必三柱加 上以覆持之。爵有坫,反而加其上者,以有柱也。今為 一柱,意以滿必覆,其著戒乎?」曰:「非也。爵有舉,舉必反 酬,故更爵易觶,此禮之用於獻酬者也。若夫《燕禮》『進 受虛爵,降奠於篚,則以君尊不酌也。《虞禮》以虛爵入 於房,則以不貴酒也。虛爵無坫,故不及反。反者,以坫 示其釂也。然後受洗,則虛爵不易,且』」不反也。故一柱 為主。古之為器,以雲雷為飾,非特謂氣烝而澤潤,其 以為物之需者如此。至於饕餮,異獸也,以是文之爾。 貪財為饕,貪食為餮,古之著戒至矣,不必以自食其 身為太甚也。

《犀爵銘》
朱熹

《魏國公府有犀爵》,是丞相趙公所餽。

天水公屹堂舉兕爵,孰敢當,惟魏公一心膂受,藏之 永終。古。後之人奉其盈,如不克視,《熹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