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6 (1700-1725).djvu/122

此页尚未校对

而不取周,亦何辭以卻赧王之亡,盡以寶器入秦而 獨遺此,以神器如是之重,決無淪沒之理。泗水不在 周境內,使何人般舁而往,寧無一人知之以告秦邪? 始皇使人沒水求之,不獲,蓋亦為傳聞所誤。三、《禮經》 所載鐘彝名數詳矣,獨未嘗一及之。《詩》《易》所書,固亦 可考,以予揣之,未必有是物也。唐武后始復置於通 天宮,不知何時而毀。國朝崇寧三年,用方士魏漢津 言鑄鼎,四年三月成,於中太乙宮之南為殿,名曰九 成宮。中央曰帝鼐,北方曰寶鼎,東北曰牡鼎,東方曰 蒼鼎,東南曰岡鼎,南方曰彤鼎,西南曰阜鼎,西方曰 晶鼎,西北曰魁鼎。奉安之日,以蔡京為定鼎禮儀使。 大觀三年,又以鑄鼎之地作寶成宮。政和六年,復用 方十。王仔昔議,建閣於天章閣西,徙鼎奉安,改帝鼐 為隆鼐,餘八鼎皆改焉,名閣曰「圓象徽調閣。」七年,又 鑄神霄九鼎,一曰太「極飛雲洞刦之鼎,二曰蒼壺祀 天貯醇之鼎,三曰山嶽五神之鼎,四曰精明洞淵之 鼎,五曰天地陰陽之鼎,六曰混沌之鼎,七曰浮光洞 天之鼎,八曰靈光晃曜鍊神之鼎,九曰蒼龜大蛇蟲 魚金輪之鼎。」明年鼎成,寘於上清寶籙宮神霄殿,遂 為十八鼎。繼又詔罷九鼎新名,悉復其舊。今人但知 有九鼎,而十八之數,唯朱忠靖公《秀水閒居錄》略紀 之,故詳載於此。

三代鍾鼎彝器存於今者,其間款識,唯「眉壽萬年,子 子孫孫永寶用」之語,差可辨認,餘皆茫昧不可讀。談 者以為古文質朴固如此,予竊有疑焉。商周文章,見 於《詩》《書》三《盤》《五誥》,雖詰曲聱牙,尚可精求其義,他皆 坦然明白,如與人言。自武王《丹書》諸銘外,其見於經 傳者,如《讒鼎》之銘曰:「昧旦丕顯,後世猶怠。」《正考父鼎 銘》曰:「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 余敢侮。饘於是,粥於是,以餬余口。」孔悝《鼎銘》曰:「八月 丁亥,公假於太廟。公曰:『叔舅,乃祖莊叔,左右成公。成 公乃命莊叔,隨難於漢陽,即宮於宗周,奔走無射,啟 右獻公,獻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乃考文叔,興舊嗜 欲,作率慶士,躬恤衛國。其勤公家,夙』」夜不懈。民咸曰: 「休哉!」公曰:「叔舅,予女銘,若纂乃考。」服悝拜稽首曰:「對 揚以辟之,勤大命,施於烝鼎彝。」扶風《美陽鼎銘》曰:「王 命尸臣,官此栒邑。賜爾旂鸞,黼黻琱戈,尸臣拜手稽 首曰:『敢對揚天子,丕顯休命』。」此諸銘未嘗不粲然,何 為傳於今者,艱澀無緒乃爾。漢去周未遠,武、宣以來, 郡國每獲一鼎,至於薦告宗廟,群臣上壽。竇憲出征 南單于,遺以古鼎,容五斗,其銘曰「仲山甫鼎,其萬年 子子孫孫永保用。」憲乃上之,蓋以其難得故也。今世 去漢千年,而器寶之出,不可勝計,又為不可曉已。武 帝獲汾陰脽上鼎,無款識而備禮迎享;宣帝獲美陽 鼎,下群臣議。張敞乃以有款識之故絀之,又何也? 《西溪叢語》:「伊尹負鼎干湯。」《莊子》成元英疏云:「負玉鼎 以干湯。」劉孝標《栖山志》云:「故有忽白璧而樂垂綸,負 五鼎而要卿相。」《楚詞·天問》云:「緣鵠飾玉,后帝是饗。」王 逸云:「后帝,謂殷湯也。言伊尹始仕,因緣烹鵠鳥之羹, 修玉鼎以事於湯。湯賢之,遂以為相。」獨《孟子》以為不 然也。

《玉海》:陳太子中庶子虞荔撰《鼎錄》一卷,錄自古鼎形 象款識,始于夏九鼎,終于王羲之書鼎。

《雲麓漫抄》:「周人得夏后氏之鼎,藏之太廟,八百有餘 歲矣。周衰,宋之社亡,鼎淪入於泗水。秦始皇滅周,齋 七日,使萬人沒水,求之不獲。宋,今南京;洙泗,今兗州 遠矣。蓋周人設詞以拒人之說,正如楚子問鼎,而荅 以九九八十,一萬人可挽,何塗而致之?齊之事同,秦 不悟而力欲得之,妄矣。」

《貴耳集》:叔向曰:「有《讒鼎銘》曰:『昧旦丕顯,後世猶怠。況 日不悛,其能久乎』?」服虔曰:疾讒之鼎,《明堂位》曰崇鼎。 一云:「讒者地名,鑄於甘讒之地。」

《錢氏私誌》:張天覺丞相再召到闕,謝表云:「十年去國, 門前之雀可羅;一日還朝,屋上之烏亦好。」後有一達 官效顰云:「十年去國,不聞長樂之鐘;一日還朝,復見 大君之鼎。」見魏漢津所鑄九鼎初成也。

《山堂肆考》:岳州君山有軒轅臺,一名鑄鼎臺。黃帝鑄 鼎荊山之下,鼎成騎龍上昇。唐胡曾詩:「五月扁舟過 洞庭,魚龍吹浪水雲腥。軒轅黃帝今何在?回首巴山 蘆葉青。」

《續夷堅志》:燕都廟學有夾銅鼎焉,高二尺,受數斛,篆 有「離明神鼎養火云」字。後歸裕陵,竟不曉古人作何 用也。郭太傅舜舉說:博平路氏一鼎,無款識,無文章, 而黃金丹碧,絢爛溢目,受五升許,三足而一,稍大。路 氏用之煮茶,以少火燎之,足則水隨沸。大定中,銅禁 行,不敢私藏,摧大足折送之官。足中虛折處,銅查作 火焰上騰之狀。天壤間神物奇寶,成壞俱有數,特見 毀於庸人之手,為可惜耳。蔡內翰正夫《古器類倫紀》 二鼎云:「其一明昌三年二月藍田玉山鄉農民李興 穿地得之,高二尺,兩耳有字一十行,文曰:『王四月初 吉丁亥』。」以《長曆》攷之,魯莊公十二年四月丁亥,即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