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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父乙爵圖七

商父乙爵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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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父乙爵圖考》

第一器,高七寸五分、深三寸四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四分,容五合,重一斤有半;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二」字。 第二器,高六寸八分,深一寸八分,口徑長五寸六分, 闊二寸五分,容五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三」字。

第三器,高六寸六分,深三寸一分;口、徑長六寸,闊三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四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第西器,高六寸一分,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五分, 闊二寸五分,容四合,重一斤三兩,兩柱三足,有流,有 鋬,銘二字。 第五器,高六寸七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四合半,重一斤三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 銘二字。

第六器,高六寸六分,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四分, 闊二寸六分,容四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二字。

第七器,高六寸八分,深三寸,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 右商之君稱乙者六,曰「報乙」者,成湯四世祖也。曰「天 乙」者,成湯也。於後則又有祖乙、小乙、武乙、太乙,是諸 器皆曰「父乙」,蓋出乎此,而未知其決為何乙耳。然諸 器所同者,咸以牛首為鋬,以雲紋為柱。其小異者,或 有雷紋、雲氣、饕餮、蟠夔之飾,視其簡古不煩,真商物 也。

商祖乙爵圖

商祖乙爵圖

《商祖乙爵圖考》

右高七寸,深二寸八分,口徑長五寸,闊二寸七分,容 三合,重一斤一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二字。且商 之君以乙名者不一,而祖乙與一焉。然諸爵之銘有 曰父乙,蓋謂報乙、天乙、小乙、武乙之君也。其子銘之, 故云父乙。此獨曰祖乙,則謂成湯以來十四世之君 曰祖乙者是也。按《士虞禮》「主婦洗足爵」,釋者謂有足 無父,而是器純古,略不加飾,茲所謂足爵者歟。

商祖丙爵圖

商祖丙爵圖

《商祖丙爵圖考》

右高六寸五分,深三寸二分,口徑長五寸五分,闊二 寸六分,容五合,重一斤五兩。兩柱三足,有流有鋬。銘 上作「矢」形,旁為一「孫」字,其下著「祖丙」焉。商世之君,類 以十日銘其器,而配以乃祖、乃父,則此爵亦其一耳。 古之訟者,入束矢以自明其直,則矢有直之義。況於 為之孫者,固當直己以從祀事於乃祖,茲取以寓其 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