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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立戈父甲鼎圖考》

右高五寸六分,耳高一寸四分,闊一寸二分,深三寸, 口徑四寸九分,腹徑五寸七分,容二升四合,重四斤 七兩,三足。銘「三」字。

商橫戈父癸鼎圖

商橫戈父癸鼎圖

《商橫戈父癸鼎圖考》

「禹後之戈氏也。蓋商人作器多著此象,故於爵有立 戈爵,於甗有立戈甗,於尊則有立戈癸,尊於卣則有 執戈父癸卣,然則飾以戈者,皆商物也。」王安石《字說》 謂:「戈戟者,刺之兵,至於用戈,為取小矣。其取為小,故 當節飲食;其用在剌,故必戒有害。雖然,戈所以敵物 而勝之,故我之字從戈者,敵物之我也,非有勝物之」 智則不能敵物,非有立我之智則至於失我。古人託 意,茲亦深矣。雖然,議者謂春秋間徐子會齊侯,其所 賂之鼎有曰「甲父」者,遂指「父甲」以為甲父,是大不然。 夫杜氏以「甲父」為古國名,故高平昌邑之東南有亭 亦曰甲父亭。若乃「父甲」,則商子孫追享其父者,故加 父于上,以顯尊神之意。儻以為甲父,則是以國名變 商號矣。遷就傅會之說,不可不察也。

商綦鼎圖

商綦鼎圖

《商綦鼎圖考》

右高六寸六分,耳高一寸三分,闊一寸四分,深四寸 四分,口徑五寸九分,腹徑六寸七分,容四升七合,重 四斤六兩。三足。銘三字,純外隱起雲雷狀。按父乙,商 也,而周有召公尊,其銘亦曰「父乙」,此豈周器乎?曰:不 然。召公尊者,周王用以褒大召公之子孫;而乙者,其 名也;父者,所以尊稱之也。如康王命畢公而曰「父師」, 平王命文侯而曰父義和,蓋示有所尊耳,豈此所謂 父乙者哉?況周人作銘,文字以備此鼎,近質而字畫 奇古,非商器而何?曰綦者,按列禦寇嘗言「綦衛之箭」, 而音釋者以綦為其,且援《史記》「綦國之竹」為證,則綦, 國名也。歷考商書,雖不聞有國之為綦者,然歸亳之 際,諸侯所會者至於三千,安知其無綦耶?大抵為史 者非因事以見之,則亦不能備載矣。

商象形鼎圖

商象形鼎圖

《商象形鼎圖考》

右高六寸九分,耳高一寸六分,闊一寸五分,深四寸 一分,口徑五寸八分,腹徑六寸四分,容四升,重三斤 六兩,三足。銘一字,製作精純,與商辛鼎無異。凡鼎之 銘有曰「尊鼎」,有曰「尊彝」,而此獨以。為誌者考諸鼎 字,于《雍》公緘鼎作,應於《大夫》始鼎作。於得鼎,作「躄」, 字畫變易無常,而漢鼎又作體,其下體頗與此近,深 意其為鼎字。且鼎字上從二一,而鼎之下從析木。一 陰一陽之謂道。鼎者器也,而道寓焉。一則成象,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