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甗部彙考錠附

周禮

《冬官考工記》

陶人為甗,實二鬴,厚半寸,脣寸。

訂義王昭禹曰:「陶人所以為甗、為盆、為甑、為鬲、為庾,皆燒土為之。」鄭司農曰:「甗,無底甑。」趙氏曰:「甗必有物以為底,如今甑以竹為箄之類。若果無底,蒸物不得。厚。半寸,言其身脣寸,言其口邊,又厚也。」鄭康成曰:「量六斗四升曰鬴。」陳用之曰:「先儒所引者,齊人之亂法,非先王之制度。」所以知鬴為斛者,蓋栗氏為量,內方尺而員其外,其實一鬴;其脣一寸,其實一豆。豆謂斗也。斗十之而為斛,則鬴之方尺為斛可知。或言鬴,或言斛,互相見也。鄭鍔曰:「鬴之脣一寸,其實一升。」則其腹深尺,當實十斗。鬴宜如《管子》所謂百升而成釜之釜也。有足者謂之鬴,無足者謂之釜,所容皆同,故其名相近也。

博古圖

甗錠總說

甗之為器,上若甑而足以炊物,下若鬲而足以飪物, 蓋兼二器而有之,或三足而圜,或四足而方。考之經 傳,惟《周官》「陶人為甗」,止言實三鬴、厚半寸、脣寸,而不 釋其器之形制。鄭元乃謂「甗無底甑」,而王安石則曰: 「從獻從瓦,鬲獻其氣,甗能受焉。」然後知甑無底者,所 以言其上;鬲獻氣者,所以言其下也。然《說文》止謂為 甑,蓋舉其具體而言之耳。五方之民,言語不同,故各 為方言以自便。是以自關以東謂之甗,或謂之鬵,至 梁乃謂之鉹,或謂之酢餾,名雖不同,所以為器則一 而已。是甗也,有銘曰「彝」者,謂其法度之所寓而有常 故也。惟有常而不作奇巧,此所以為軌物歟。其後復 有銘錠者,用以薦熟物,其上則環以通氣之管,其中 則置以蒸飪之具,其下則致以水火之齊。蓋致用實 有類於甗,故有所謂「虹燭錠」與夫素錠者,于是咸附 之於甗末焉。

商父己甗圖二

商父己甗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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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父己甗圖考

第一器,高一尺三寸,深、自口至隔六寸有半,自隔至 底三寸;口徑八寸九分,耳高二寸二分,闊二寸五分; 容自口至隔一斗一升,自隔至底三升九合;重一十 四斤十有四兩,三足,銘「三」字。

第二器,高一尺二寸一分,深自口至隔五寸八分,自 隔至底三寸;口徑九寸;耳高二寸,闊二寸一分;容自 口至隔九升,自隔至底三升三合;重十有一斤,三足。 銘七字。

右按:三代之間惟商人號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 而後禮,陳之祭祀者曲致其盡,故於此特以見為銘。 蓋以祭神,如神在而僾然,必有見乎其位故也,非事 亡如事存者曷以至此。後一器,曰「亞」者,廟室之形;曰 「無儔」者,疑其作器者之名也。

商父乙甗圖

商父乙甗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