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7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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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散季敦圖考

右通蓋高八寸四分,深四寸一分,口徑七寸三分,腹 徑九寸一分,容六升七合,共重十有三斤二兩,兩耳 有珥、三足。蓋與器銘共六十六字。攷其銘,乃散季為 王母叔姜作也。昔之人神祀饗之禮,其彝器食飲,每 通用之。既以人道事乎神,又以神道饗乎人,此家廟 中與夫平日燕居之器,皆得銘而用之,初無別也。《散 季之銘、叔姜敦,必有一于是矣。當商之末世,周之盛 德,文王在下,遵養時晦,於是四方之賢者盍歸乎來? 如太公望、散宜生之徒,莫不咸在。文王者得此數臣 以為之輔,故不顯之謨足以貽於初,丕承之烈得以 繼於終。迨夫天之歷數有歸於周,武王作〈太誓〉》以告 於眾,則太公望有鷹揚之從,散宜生有執劍之衛,事 業昭昭,載之史冊。蓋彼皆以文王舊臣,受顧命之託, 而成此武功焉。今觀是敦,考諸款識,在惟王四年八 月也。且文王之世,散季已為之輔,而歷數猶未歸,則 知所紀之四年肇而作此者,蓋武王時明矣。

周毀敦圖

周毀敦圖

周毀敦圖考

右高八寸一分,深四寸三分,口徑七寸五分,腹徑七 寸四分,容五升有半,重十有二斤,兩耳銘一百一十 三字。且敦之名見於虞氏之時,而特無其制。至周兼 用四代之禮,而敦亦不廢。然而時不相襲,故形器類 皆不一。此器圈足而下連方座,比他器為稍異。且銘 「伯和父」者,和,衛武公也。衛自康叔有國,至武公已三 世矣。武公能修康叔之政,平戎有功,故周平王命之 為公。今觀銘文著伯和父稱「若曰」,則知代王而言者 也。其謂「師毀乃祖考婚於我家」,則知為周室之姻婭 舊族耳。方茲時,師毀治其東偏、西偏,為有功焉。故銘 厥功而錫是敦,以章其善。且復見兼戈矛錞鐘之物 不一等,可謂盛矣。然《世系》所出,則前「史既闕,無所考 證,不得其傳」焉。

周仲駒父敦蓋圖

周仲駒父敦蓋圖

周仲駒父敦圖二

周仲駒父敦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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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仲駒父敦圖考

第一器,通蓋高九寸一分,深四寸三分,《口徑》六寸五 分,腹徑九寸六分,容七升九合,共重一十七斤六兩, 兩耳有珥,三足。蓋與《器銘》共三十六字。

第二器,通蓋高八寸九分,深四寸一分,口徑六寸六 分,腹徑八寸九分,容七升五合,共重一十七斤,兩耳 有珥,三足。蓋與《器銘》共三十六字。

第三器,高二寸八分,口徑七寸七分,重二斤十有四 兩,銘一十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