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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兕敦圖考
第一器,通蓋高一尺二寸,深四寸四分,口徑七寸五 分,腹徑八寸二分;足自方七寸六分,高三寸九分,容 七升,共重二十一斤,兩耳有珥,蓋與器銘共二字。 第二器,通蓋高一尺一寸九分,深四寸二分,口徑七 寸四分,腹徑八寸;足自方七寸五分,高三寸八分,容 六升八合,共重二十一斤九兩,兩耳有珥,蓋與器銘 共二字。
第三器,高八寸六分,深四寸四分,口徑七寸三分,腹 徑七寸七分,足自方七寸四分,高三寸八分,容六升 三合,重十有八斤,兩耳有珥,闕。蓋銘一字。
右三器,製作一律,皆以雲雷為飾。其銘上為屋室之 狀,而下一字曰「兕」,蓋薦之宗廟之器也。前二器乃頃 所藏者,蓋上各有犀兕之形,故皆以「兕」名之。後一器 近得於長安水中,但恨闕其蓋耳。
王黼曰:「周兕敦款識一,上為屋室之狀,下一字曰兕,蓋宗廟之器,御府所藏,與近獲於長安水中者。其制度款識與此一同,實周敦云。」
周刺公敦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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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刺公敦圖考
第一器,高六寸四分,深四寸二分,口徑六寸八分,腹 徑八寸,容八升,重十斤四兩,兩耳有珥,三足闕。蓋銘 二十八字。
第二器,高六寸四分,深四寸二分,口徑六寸八分,腹 徑八寸,容七升六合,重十斤十四兩,兩耳有珥,三足 闕。蓋銘二十八字。
右二器,其文曰:「作皇考剌公敦且。」�敦曰:「刺祖乙伯。」 按太公望子丁公伋,伋子乙公得,是知刺公乃乙公 族也。二器銘款悉同,亦一時宗廟之器,故皆曰「用享 用孝。」
周雁侯敦圖
周雁侯敦圖考
右通蓋高六寸一分,深四寸一分,口徑六寸,腹徑七 寸七分,容六升,共重七斤。兩耳有珥。蓋與器銘共二 十八字,曰「雁侯作姬邍母尊敦。」按周室武王第四子 曰雁侯,其後乃有雁姓,則雁者,周武王之子,曰作姬 邍母敦尊於是又言邍者,武王之姬,雁侯之母也。「邍」 字與原同義,且同音,蓋古之姓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