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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瑯嬛記》:「呼子先,夜不臥,惟倚藜杖,閉目少頃,即謂之 睡。後與酒姥仙去,留其杖。子先故人陸麟寶之,謂之 藜床。後麟卒,命其子置於棺中。」

《輟畊錄》:「白廷玉先生珽,號湛淵,錢塘人。家多竹,忽一 竿上岐為二,人皆異之,賦《雙竹杖》詩。未幾,先生歿。先 生有二子,或以為先兆云。」

《巖棲幽事》:有天台僧寄余藤杖,余答以詩云:「僧寄天 台杖,支余獨上臺。借他時點綴,不是老相催。打果驚 黃鳥,疏泉破碧苔。秋聲滿松壑,并與夕陽來。」

《吳中往哲記》:「杜東原先生用嘉,詞翰人品,俱重一時。 郡守兩薦之,皆固辭不赴。晚歲持方竹杖,出游朋舊 間,逍遙自娛,號鹿冠老人。」

杖部雜錄

《禮記·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則必賜之几杖。」 几,所以憑,杖所以倚,賜之使自安適也。

謀于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謀於長者」,謂往就長 者而謀議所為也。

獻杖者執末。杖末拄地不淨故,執以自向。


《進几杖》者拂之。拭去塵也。

《几杖不入公門》。几杖所以優高年,嫌自尊也。 《月令》:「仲秋之月,養衰老,授几杖。」

《內則》「父母舅姑之杖屨,祗敬之,勿敢近。」

陸賈《新語》:「夫居高者,自處不可以不安,履危者,任杖 不可以不固。自處不安則墜,任杖不固則仆。是以聖 人居高處上,則以仁義為巢;乘危履傾,則以聖賢為 杖。」

《王右軍集》與人帖:「去夏得足下致卭竹杖,皆至此。士 人多有尊老者,皆即分布,令知足下遠惠之至。」 卭竹杖帖,周益州送此卭竹杖,鄉尊長或須,今送。 《廣志》:「九真出靈壽杖。」

《拾遺》《名山記》:「員嶠山有草,名芸蓬,色白如雪,一枝二 丈,夜視有白光,可以為杖。」

《彥周詩話》:王豐父作《拄杖詩》云:「老境得為丘壑伴,醉 鄉還勝子孫扶。」其風味雍容如此。


《避暑錄話》:《續漢·禮儀志》記歲八月,民年八十,賜玉杖, 端以鳩為飾。鳩者,不噎之鳥,欲老人不噎。而《風俗記》 又言:「漢高帝與項籍戰京索間,兵敗伏叢薄中,有鳩 鳴其上,追者不疑,得免即位,作鳩杖賜老人。」此絕無 稽考,高祖雖敗,其肯伏叢薄耶?余親戚有為先州守 得古銅鳩一,大半掌許,俯首斂翼,具尾足,若蹲伏,腹 虛其中,有圈穿腹,正可受杖。制作甚工,以遺余,疑即 漢鳩杖之飾,因以為杖,良是。首輕而尾重,舉之則探 前偃後,蓋如此乃可取力,此所以佐老人也。

《老學庵筆記》:拄杖,斑竹為上。竹欲老瘦而堅勁,斑欲 微赤而點疏。賈長江詩云:「揀得林中最細枝,結根石 上長身遲。莫嫌滴瀝紅斑少,恰是湘妃淚盡時。」善言 拄杖者也。然非予有此癖,亦未易賞音。

《桂海草木志》:「桃枝竹,多生石上,葉如小棕櫚,人以大 者為杖。」

《瑯嬛記》:山中老人以禿鶖頭形刻杖上, 謂之「扶老。」以 此鳥能辟蛇也。《古今注》以禿鶖為扶老,甚謬。

《雨航紀靈壽杖》一,長可三尺,文如紫玉,四時變色,靈 物也。

杖部外編

《山海經》:「夸父與日競走,渴飲河渭不足,北走大澤,未 至道死,棄其杖化為鄧林。」

《北涼錄》:沮渠蒙遜謂郎中劉炳曰:「昔魯人有浮海而 失津者,至於亶州。仲尼及七十二子遊於海中,與魯 人木杖,令閉目乘之,使歸告魯侯,築城以備寇。魯人 出海,投杖水中,乃龍也。」

《劉根別傳》:「孝武皇帝登少室,見一女子以九節杖仰 指日,閉左目,開右目,氣且絕,久乃蘇息。武帝使人問 之所行何等,女子不答。東方朔曰:『婦人食日精者』。」 《神仙傳》:「費長房欲求道而顧家憂壺公乃斷一青竹 杖,與長房身等,使懸之舍後,家人見以為縊死,大驚 號,遂殯葬之,長房立其傍,無見者。後長房歸,家人不 信」是房。房曰:「往。」曰:「所葬竹耳。」發塚視杖猶存。

壺公遣費長房歸,以一竹杖與之騎。長房騎杖忽然 如睡,少頃到家,以杖投葛陂中,顧之乃青龍也。 《南康記》:「南野縣有漢監匠陳鄰,其人通靈,夜嘗乘龍 還家。其婦懷身,母疑與外人通,密視乃知是鄰乘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