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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暴客。《春秋傳》曰:「魯擊柝,聞於邾,故謂禍災。」 令宿衛王宮。《春秋傳》曰:「忘守必危,況有災乎?」 王氏曰:「夕擊柝而比之,若今酉點 。」 賈氏曰:「令宿,其比亦如之,亦如夕擊柝已上之事 。」 王昭禹曰:「先王之於宿衛,其比之也以時,其待之也以版,固已詳矣。而又夕擊柝而比之,以宿衛於王宮者,宜致其嚴故也。」

《春官》

《巾車》:「大祭祀,鳴鈴以應雞人。」

鄭康成曰:「雞人主呼旦鳴鈴以和之,聲且警眾,必使鳴鈴者,車有和鸞相應和之象 。」 項氏曰:「鈴,和鈴也。《詩》和鈴央央,升車則馬動,馬動則鸞鳴,鸞鳴則和應,則和。鈴主應,故大祭雞人呼旦,以鈴應之。鈴在旂,亦以將巾玉路以行禮。」

《夏官》

《大馭》,凡馭路儀以鸞和為節。

鄭康成曰:「鸞在衡,和在軾,皆以金為鈴。」

《秋官》

野廬氏「掌達國道路,至於四畿,比國郊及野之道路、 宿息、井樹。若有賓客,則令守涂地之人聚𣝔之。」

王昭禹曰:「先王之時,涂地皆有人以為之守,有賓客則令其人聚而擊柝,所以待暴客也。」

修閭氏「掌比國中宿互𣝔者與其國粥,而比其追胥 者而賞罰之。」

易氏曰:「比謂檢柅夜士之守宿者 。」 賈氏曰:「宿互𣝔者,宿者所互守衛,復擊𣝔持更也 。」 鄭鍔曰:「閭之門以為往來者之防,故命國中之人宿守其互𣝔。或有姦盜之變,當用人以追胥;而守閭之人不可以往,則使國粥之人任其追胥之事。」 鄭康成謂:「粥,養也。國所粥養,謂羨卒也。正卒守閭而不動,則羨卒之行,亦其宜也。」 每閭各有互柝,以防寇盜。「《修閭氏》掌比校其人,使先後相代。」 又校羨卒、追胥之事,以賞罰待之,一閭之政無不舉,而人自安於里閭矣。

爾雅

《釋天》

有鈴曰《旂》。

縣鈴於竿頭,畫蛟龍於旒。有鈴曰旂者,郭云:「縣鈴於竿頭,畫蛟龍於旒。」《司常》云:「交龍為旂。」又曰:「諸侯建旂。」然則旂者,畫二龍於上,一升一降相交。又縣鈴於竿頭,是諸侯之所建也。

漢書

《五行志》

《登車》有「和鸞」之節。

師古曰:「和,鈴也,以金為之,施於衡上。鸞亦以金為鸞鳥而銜鈴焉,施於鑣上,動皆有聲,以為舒疾之節也。」

古今注

《鑾輅》

鑾者,所謂和鑾也。《禮》云:「行前朱雀。」或謂朱鳥也。鑾輅 衡上金爵者,朱雀口銜鈴,鈴謂之鑾,所謂和鑾者也。 前有鸞鳥,故謂之鸞。鸞口銜鈴,故謂之鸞鈴。今或謂 為鑾,事一而義異也。

宋書

《樂志》

鐸,大鈴也。《周禮》「以金鐸通鼓。」

《博古圖》

漢旂鈴圖

漢旂鈴圖

《漢旂鈴圖考》

右,長五寸,徑一寸三分,重六兩有半,無銘。按《左氏》曰: 「鍚、鸞和鈴,昭其聲也。」蓋鍚在馬額,鸞在鑣,和在衡,鈴 在旂,皆動而有和聲。今此雖作鈴狀,然未知其所設 果何如。今觀鈴之為飾,其數有七,而九旂名物,其斿 數蓋亦有等。是以交龍之旂,其斿有九;鳥隼之旟,其 斿有七;熊虎之旗,其斿有六;龜蛇之旐,其斿有四。然 則鈴之多寡,若擬旂之斿數,當是旟之數耶?

明會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