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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意見和建議

1. 公署經過調查認為,氣象局在颱風預報程序及內部管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而其中最為嚴重的,是颱風預報的決策權高度集中,但程序不規範、標準不透明,存在相當的隨意性,對此該局領導負有主要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2. 按照氣象局組織法的規定, 該局領導有權限作出颱風預測及懸掛風球的決定,但這並不意味著就可以忽略氣象技術人員的意見獨斷專行,因為颱風預測是需要在短時間內匯集並分析大量資料信息的工作,絕非單憑某一個或某幾個人的聰明才智和專業能力便可勝任。

3. 氣象局領導認為颱風預報無需聽取前線工作人員的意見,事前不商議,事後亦不會檢討,不僅體現出行政管理中的官僚意識和等級觀念,更表現出工作決策中的唯我獨尊和專業傲慢,既不利於氣象預報水平的提升,也不利於部門專業人才的培養。

4. 氣象局領導有關颱風預報的決策過程不公開、不透明,內部對相關的標準各自表述、因人而異,公眾對氣象局懸掛風球的依據和考量更是無從知曉。在每次颱風過後,面對公眾對預報提出的質疑,氣象局領導欠缺詳細的交代和應有的擔當。

5. 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天氣狀況變化無常,因此颱風預測始終存在不確定性和不可預見性,公眾並非要求每次預報都做到百分百準確,而是在意氣象局在颱風預報時是否已經全力以赴、盡職盡責,須知道懸掛風球的決定由氣象局領導作出,但由此產生的後果卻是由每一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