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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雖然“天氣會商”中也會討論到颱風對澳門天氣的影響,但並非專門為颱風預測而設立的會商機制。例如,據調查所得,在2017年8月22日下午4時舉行的會議上,副局長梁嘉靜表示上級已經對颱風 “天鴿”的預報作出結論,著與會者僅需討論未來一週的天氣預測,會議只進行了約5分鐘便結束。

7. 氣象局前局長所謂 的“共同會商”,是指在正常辦公時間,當颱風影響澳門且有可能懸掛三號或八號風球時,由局長召集副局長及氣象處處長在其辦公室開會,討論颱風的預報並決定是否懸掛風球,其中並無前線氣象預報人員的參與。

8. 在非辦公時間或節假日,當有可能懸掛三號或八號風球時,則由副局長透過電話向局長“單對單”匯報,局長在家中透過網絡查看颱風的數據和資訊,作出是否懸掛及何時懸掛風球的決定,然後透過電話通知在氣象局值班的預報員對外發佈有關消息。

9. 公署認為氣象局的颱風預報流程和決策機制存在嚴重問題:首先是欠缺完善的內部會商機制,單純依賴小範圍的商議甚至是局長的個人判斷而作出決定;其次是缺乏周詳的災難預警機制,氣象局的領導僅在家中透過電話和網絡進行決策,對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掉以輕心。

10. 氣象局前局長在回應為何不可與工作人員會商的質疑時表示,前線氣象技術員負責的工作僅是監測和預報,他們提供的颱風路徑圖及資訊透過電腦已經可以看到,如果他們對懸掛風球有任何意見 , 應 該向氣象處處長反映,局長無需就颱風事宜同前線人員溝通。

11. 按照氣象局前局長的陳述,他在8月23日清晨趕回氣象局後便直接進入自己的辦公室,透過電腦了解颱風的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