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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军谈判会议
CD/1147
25 March 1992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AND FRENCH
大韩民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常驻代表
1992年3月20日致裁军谈判会议秘书长的信,
转交南北双方和解、不侵略及交流与合作
协定的文本以及朝鲜半岛无核武器化
联合声明的文本
谨此转交南北双方和解、不侵略及交流与合作协定的文本以及朝鲜半岛无核武器化联合声明的文本,这两项文书已于1992年2月19日生效。
请按既定惯例做出安排,将两份文本并为一份裁军谈判会议的正式文件分发给 包括成员国和观察员国家在内的所有代表团为荷。
大韩民国常驻代表 大使 朴珠吉(签名)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常驻代表 大使 李哲(签名)GE. 92-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