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嫌犯所實施的強制措施將消滅。
著令登錄、作出通知及告知身份證明局作刑事紀錄登記(registe, notifique e comunique aos SIM)。
判決轉確定後,將第91頁扣押硬盤退回酒店。
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