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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整編全國軍隊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公平合理地整編全國軍隊,確定初期實施計劃,並重劃軍區,確定征補制度,以謀軍令之 統一。在此計劃下,中共願將其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由現有數目,縮編至二十四個師,至少二十個師 的數目,表示可迅速將其所領導而散布在廣東,浙江,蘇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河北 不在內)八個地區的抗日軍隊,着手復員。並從上述地區,逐步撤退。應整編的部隊,至隴海路以北 及蘇北皖北的釋放區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國整編計劃,正在進行,此次提出商談之各項問題,果 能全盤解决,則中共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縮編爲二十個師的數目,可以考慮。關於駐地問題,可由中 共方面提出方案討論决定。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軍事人員,應參加軍事委員會,及其各部的工 作。政府應保障人事制度,任用原部隊人員爲整編後的部隊的各級官佐。編餘官佐應實行分區訓練,設 立公平合理的補給制度,並確定政治教育計劃。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項,均無問題,亦願商談詳細 辦法。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區民兵,應一律編爲地方自衛隊,政府方面表示,祗能視地方情勢有必要與 可能時,酌量編置。爲具體計劃本項所述各問題起見,雙方同意組織三人小組(軍令部軍政部及第十 八集團軍各派一人)進行之。
(十)關於解放區地方政府問題
中共方面提出,政府應承認解放區各級民選政府的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解放區名詞,在日 本無條件投降以後,應成爲過去,全國政令,必須統一,中共方面開始提出的方案,爲依照現有十八 個解放區的情形,重劃省區和行政區,並即以原由民選之各級地方政府名單,呈請中央加委,以謀政 令之統一。政府方面表示,重劃省區,變動太大,必須通盤籌劃,非短時間所能决定。同時政府方面
表示,依據 蔣主席曾向毛先生表示,在全國軍令政令統一之後,中央可考慮中共推薦之行政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