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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參合此條倫撥回時須罰其帶來之父母美銀壹百元况眼症爲傳染疾歐美人少染 此症華人每百人之中因眼疾原船撥回者有二三十人偷援此例商子之父母被罰者 不可勝數是此例名爲待各國人通例而我華人實獨受其害

第十六欺内有云凡在美界内犯例被拿之人只准在管理外人入口委員處審判

此條名爲管理各國人入口通例然歐美各國人來美有入美籍之權無越界被拿及無 册被拿等事則此條實專爲苛待華人而設其不編入第三款者蓋以各國僑民無此犯 案故也如此例所云則任查册巡差拿去在關員處一訊無論寃枉與否卽行撥去使我 華人不得提案在別處裁判衙門訴冤其待我華人尙有一分人道乎美號爲最文明共 和之國其待友邦人民無天理無人道也如此豈不爲環球共和國之大辱乎吾恐古今 環球最專制最野蠻之國未有禁制犯案之人不准提訴公斷者甚矣美共和國之新律 例洵爲共和國之汙點矣

第十九欸有云凡童年來美者如經醫官驗出有傳染病症或癲狂或愚蠢或體弱者要料 理同來之人帶回

此條爲保衛幼童疾苦起見故著爲各國人入口通例然在非禁工之國其偕幼童來美 者非富人卽貴族不湏汝美國立此新例如幼童因病撥回彼料理人必同回何消汝講 然立此新例之目的實與第三欸凡華人子女來美要有父母一人同來一條互相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