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NLC511-13053253-48003 關政記.pdf/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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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一年回美執照及第四款之平等優待猶有待友邦人民之公理稍有便益於華人者也 今美國新例於此等利便於華人之舊例則一概廢除之而新例仍不准華工入美境不准 華人入美籍是直將禁工舊約擇其有益於華人者則盡廢之而已此新例既行以後華工 一途無復准給同美照之例雖居美國不得享美國法律之利益不得與待各國人最優者 一體相待故今所立新例可以任意鈴制探立例議員之意若曰爾華人來美者一變業朗 援不合居美之例撥之出境爾華人子女合例來美者不得過十六歲爾女子口供一差罰 爾同來之父母銀壹百元並趕爾同來之父母卽船同去我美國巡差以後任便查册拿爾 華人到稅關一審卽撥汝出境不准汝華人到司法衙門訴寃嗚呼素號文明共和之國有 如此專制不文明之新律例發生於其間乎彼立此例者想亦自知其不可以對我華人于 是隱參於管理各國人民入口通例之中至于不堪對各國人民之處惟有我華人之可以 欺壓也不得已於苛例發現之第三欸下一語曰與能入美籍者無涉於此第三十八欸存 不准華人入籍一條其實苛待我華人之禁例已密布於管理外人入口通例之中嗚呼我 華人來美固前六十年間由美總統所招徠爲之開闢西陲固大有功于美國者也今其苛 待我華人如此竟欲一網而打盡之不留我華人一足跡於美國不得謂苛歟紐約我僑商 與美京最近得消息較先已通函各處我華人各會館設法辯駁未知得有轉圜否耳時即 一千九百十二年五月初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