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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 本細則依據本館組織規程第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條 總務部掌理文書,會計,庶務,及其他不屬於各部之事項,由主任總其成,負責計劃與實施。其職務之分掌如左:

(一)文書 辦理收發文件,擬辦文稿,保管案卷,會議紀錄,工作報告,編輯刊物及繕寫等事宜。
(二)會計 辦理會計出預算决算登錄報銷及其他有關一切會計事宜。
(三)庶務 辦理購置器物,保管傢具,收發用品,管理膳食園藝,指導工役勤務,及繕修清潔,招待閱覽參觀等事宜。
(四)辦理不屬於其他各部分之事項。

條 採編部掌理選購徵集交換登分類編目等事項,由主任總其成,負責計劃與實施。其職務之分掌如左:

(一)徵購 辦理收囘散失圖書,徵求各處贈送刊物,及其他文獻物品,採訪捐存藏書,登新出圖書,選購必要圖書等事宜。
(二)編纂 辦理整理圖書,編排次序,登分類,繕寫卡片,黏貼書標及鈔錄孤本祕笈等事宜。

條 閱覽部掌理閲覽庋藏參考互借等事宜,由主任總其成,負責計劃與實施。其職務之分掌如左:

(一)閱覽 辦理出納圖書,陳列雜誌,夾放報紙,指導閲覽,統計出納册數閲覽人數,及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