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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1912-01-30臨時政府公報02.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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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巡街兵詰問,報告本管長懲罰(但身帶特別外出證有任務時不在此限) 附陸軍部頒發軍律十二條:
一、任意搶擄者槍斃
一、焚殺良民者槍斃
一、硬搬良民箱籠及銀錢者槍斃
一、私入良民家宅者罰
一、賭博者罰
一、強姦婦女者槍斃
一、無長官命令,竊取名義,擅對民屋財產者槍斃
一、勒索强買者論情抵罪
一、行竊者罰
一、縱酒行凶者罰
一、有類於以上滋擾情形者酌量
罰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