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SID-10898566 中蘇條約與雙十協定.pd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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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歡迎各黨派,各界人士還鄉參加選舉,凡一縣有過半數區鄉已實行民選者,卽舉行 縣級民選,凡一省或一行政區有過半數縣已實行民選者,卽舉行省級或行政區民選。選 出之省區縣級政府,一律呈請中央加委,以謀政令之統一。政府方面表示:此種省區加 委方式乃非謀政令之統一,惟縣級民選可以考慮,省級民選須持憲法頒布,省的地位確 定以後,方可實施,目前祗能由中央任命之省政府前往各地接管行政,俾卽恢復常態。 至此,中共方面提出第四種解决方案:各解放區暫維持現狀不變,留待憲法規定民選省 級政府實施後,再行解决,而目前則規定臨時辦法,以保證和平秩序之恢復。同時,中 共方面認爲:可將此項問題,提交政治協商會議解决。政府方面則以政令統一必須提前 實現,此項問題久懸不决,殊爲和平建設之障礙,仍亟盼能商得具體解决方案。中共方 面亦同意繼續商談。

十一、關於奸僞問題,中共方面提出嚴懲漢奸,解散僞軍。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 則上自無問題,惟懲治漢奸要依法律行之,解散僞軍亦須妥慎辦理,以免影響當地安 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