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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言縣官經用不足宜自煑鹽及復脩武帝均輸之法

朱暉固執以爲不可曰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

官則下民窮怨誠非明主所宜行帝因發怒切責諸尚

書暉等皆自繫獄三日詔敇出之曰國家樂聞駮議黄

髪無愆詔書過耳何故自繫暉因稱病篤不肯復署議

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暉曰今臨得譴讓柰何稱病其禍

不細暉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機宻當以死報若心知

不可而順㫖靁同負臣子之義今耳目無所聞見伏待

死命遂閉口不復言諸尚書不知所爲乃共劾奏暉帝

意解寑其事後數日詔使直事郎問暉起居太醫視疾

太官賜食暉乃起謝復賜錢十萬布百匹衣十領 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