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141-司馬光-資治通鑑-80-43.djvu/49

此页尚未校对


以髙州剌史黄法𣰰爲南徐州刺史臨川太守周敷爲

南豫州剌史 周主命司憲大夫拓拔迪造大律十五

篇二月庚子頒行之其制罪一曰杖刑自十五至五十

二曰鞭刑自六十至百三曰徒刑自一年至五年四曰

流刑自二千五百里至四千五百里五曰死刑罄絞斬

梟裂凢二十五等 庚戌以司空南徐州剌史侯安都

爲江州刺史 辛酉周詔大冢宰晋國公親則懿昆任

當元輔自今詔誥及百司文書並不得稱公名護抗表

固讓 三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齊詔司空斛律光督

歩𮪍二萬築勲掌城於軹𨵿仍築長城二百里置十二

戍 丙戌齊以兼尚書右僕射趙彦𭰹爲左僕射 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