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12-袁樞-通鑑紀事本末-42-05.djvu/143

此页尚未校对


畏備臣下如此又好變攺制度政令煩多當奉行

者輙質問乃以從事前後相乗憒眊不渫莽常御

燈火至明猶不能勝尚書因是爲姦寢事上書待

報者連年不得去拘繫郡縣者逢赦而後出衛卒

不交代者至三歳榖糴常貴邊兵二十餘萬人仰

衣食縣官五原代郡尤被其毒起爲盜賊數千人

爲輩轉入旁郡莽遣捕盜將軍孔仁將兵與郡縣

合擊歳餘乃定

四年秋八月臨淮𤓰田儀等依阻㑹稽長州琅邪

吕母聚黨數千人殺海曲宰入海中爲盜其衆浸

多至萬數荆州饑饉民衆入野澤掘鳬茈而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