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制之首不務齊平供應有煩簡之殊牧守有能
否之異所在徭賦輕重相懸所遣使臣意見各異
計奏一定有加無除又大曆中供軍進奉之類既
收入兩税今於兩税之外復又並存望稍行均減
以救彫殘其二請兩税以布帛為額不計錢數其
略曰凡國之賦税必量人之力任土之宜賦所入
者唯布麻繒纊與百穀而已先王懼物之貴賤失
平而人之交易難準又定泉布之法以節輕重之
宜斂散弛張必由於是蓋御財之大柄為國之利
權守之在官不以任下然則穀帛者人之所為也
錢貨者官之所為也是以國朝著令租出穀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