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二人歸以告公公不樂然難逆 上旨
遂聽之蓋公自是始衰數𡻕而捐󠄂館舎初
沈倫家破其子孫鬻銀器皆錢塘錢氏昔
以遺中朝將相者花籃火筩之𩔖非家人
所有直省官與沈氏議止以銀易之具白
於公公嚬蹙曰吾家安用此其後妾旣
具乃呼二人問昔沈氏什器尚在可求否
二人謝曰向私以銀易之今見在也公喜
用之如素有聲色之移人如此〈龍川志〉
歐陽公撰公神道碑銘曰烈烈魏公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