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73-朱熹-五朝名臣言行錄-6-6.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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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吏矣乃上書自劾請不坐佐吏公坐貶監

 靈仙宫其後議者更定不首之罪卒用公

 言爲是神道

遷荆湖北路轉運使當用兵西方急於財用

 之時獨不進羡餘其賦歛近寛平治以常

 法故他路不勝其𡚁而荆湖之人自(⿱艹石)神道

權知荆南府民有訟婚者訴曰貧無貲故後

 期問其用幾何以俸錢與之使婚獲盗𥨸

 人衣者曰迫於飢寒而爲之公爲之哀憐

 取衣衣之遣去荆人比公爲子産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