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74-朱熹-三朝名臣言行錄-8-1.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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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明申請審刑院議止徒三年公奏大中

 祥符八年勑犯銷金者斬請復用之

詔同詳定阮逸胡瑗等所造鍾律公論曰

祖宗舊法遵用斯乆屬者徇一士之偏議

變數朝之定律臣切計之不若窮作樂之

 源爲致治之夲使政令平簡民物熈洽海

内擊壤鼓腹以歌太平斯乃上世之樂可

 得以器象求乎旣逹其源又當究今之所

急國家方夏寜一乆㢮邊備犬戎之性豈

能常保願 陛下與左右弼臣緩兹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