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權御史中丞時追崇濮園大號復有稱親
之議諌官御史以典禮未正相繼論列者
六七人皆以罪去公始拜中司力陳其不
可且請召還言事者上未之察更爲䟽極
論其事言益切至 英宗深加聽納事幾
施行而大臣持之甚力故不果公因求解
憲職以章言者五進見而面陳者多至不
記㑹 英宗不豫公憂懼不復言〈行狀〇又伊川〉
〈先生集代彭中丞奏云濮王生 陛下而 仁宗皇帝以 陛下爲嗣承 祖宗大統則 仁廟 陛下〉
〈之皇考 陛下 仁廟之適子濮王 陛下所生之父於屬爲伯 陛下濮王出継之子於屬爲姪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