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所統十縣汝陽宰政事修公首薦之以爲
十縣最於是屬吏人人爭自飭蔡多水泉
因爲釃水以漑民田者數千頃故時軍營
皆草舎率數𡻕一修且多火災人以爲病
公至盡變爲瓦舎轉運使惜其財固爭之
時公巳召爲晝夜督吏卒輦材用致𭛠
所事集而後去𥘉至孔子廟殿宇圯壞㑹
前守度材將以〈御名〉㕔事公命輟其材以修
之郡人郝戭有孝行方壯𡻕棄官就飬公
薦之於朝詔復起戭竟不起〈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