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279-朱熹-三朝名臣言行錄-8-6.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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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留之理

𩆍雨爲災詔求直言言事者衆公請擇近臣

 委以章奏事有可行行之又請擇郡守及

 言近制私罪雖輕常爲仕進之累公罪雖

 大一時𬒳責輙復升進請詔有司議私罪

 之可恕者稍蠲留礙以通滯才㘴公罪之

 有害者稍加困抑以儆慢吏

時 英宗𥘉政公因便殿奏事論人君好惡

 當明賞刑以示天下使人知所避就則風

 俗可移又以爲聖賢思慮不能全無過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