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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州志曰在臨戎縣西百四十里案四近刻作三河水又北

 逕臨戎縣故城西案此十一字近刻訛作經元朔五年立舊朔方

 郡治王莽之所謂推武也案河水又北至此共二十九字原本脱近刻有

 水又北有枝渠東出謂之銅口東逕沃野縣故城南

 案此二十一字原本及近刻竝訛作經漢武帝元狩三年立王莽之綏

 武也枝渠東注以溉田所謂智通在我矣河水又北

 屈而為南河出焉河水又北迆西溢於窳渾縣故城

 東案此二十五字原本及近刻竝訛作經漢武帝元朔二年開朔方郡

 縣即西部都尉治案縣即二字近刻訛作治又有三字有道自縣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