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南至華隂潼闗渭水從西來注之
汲郡竹書紀年曰晉惠公十五年秦穆公帥師送公
子重耳涉自河曲春秋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秦伯納
之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紲從君巡于天
下臣之罪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
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璧于此〈案投近刻訛作〉
〈授〉子推笑曰〈案笑近刻訛作哭〉天開公子子犯以為功吾不
忍與同位遂逃焉河水歴船司空與渭水㑹〈案此十字原本〉
〈及近刻竝訛作經〉漢書地理志〈案志下近刻衍曰字〉舊京兆尹之屬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