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五而殺人為下逆天地者罪及五世
誣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倫者罪及三世
謀鬼神者罪及二世手殺人者罪及其身
故曰大罪有五而殺人為下矣
冉有問於孔子曰先王制法使刑不上於
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
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孔
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禮御其心所以屬
之以廉耻之節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