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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鑒卷第二

      吳 郡 黃 省曾 注

時事第二

最凡有二十一首其初二首尚知貴敦也其

二首有申重可舉者十有九事一曰明考試

二曰公卿不拘為郡二千石不拘為縣三曰

置上武之官四曰議州牧五曰生刑而死者

但加肉刑六曰德刑並用七曰避讎有科八

曰議禄九曰議專地十曰議錢貨十一曰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