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90-劉徽-九章算術-3-1.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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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乙家二人丙家一人并六人共分十二爲人得二也欲復作逐家者則當列置

  人數以一人所得乘之今此術先乗而後除也實如法而一不滿

  法者以法命之

今有大夫不更簪褭上造公士凡五人共獵得

五鹿欲以爵次分之問各得幾何

    荅曰

    大夫得一鹿三分鹿之二

    不更得一鹿三分鹿之一

    簪褭得一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