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91-劉徽-九章算術-3-2.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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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日所行三返約之爲上林去太倉之數 臣淳風等謹按此術重往空還一輸再

  還道置空行一里用七十分日之一重行一里用五十分日之一齊而同之空重行

  一里之路往返用一百七十五分日之六定言之者一百七十五里之路往返用六

  日故并空重者并齊也空重相乘者同其母也於今有術五日爲所有數一百七十

  五爲所求率六爲所有率以此所得則三返之路今求一返者當以三約之故令乘

  法而并除亦當約之也

今有絡絲一斤爲練絲十二兩練絲一斤爲靑

絲一斤十二銖今有靑絲一斤問本絡絲幾何

    荅曰一斤四兩十六銖三十三分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