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55

本页面已核对


子言之曰:「爲上易事也,爲下易知也,則刑不煩

矣。」言君不苛虐,臣無姦心,則刑可以措也。子曰:「夫民敎之以德,齊

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敎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

有遯心。格,來也。遯,逃也。故君民者,子以愛之,則民親之;

信以結之,則民不背;恭以-{莅}-之,則民有遜心。」-{莅}-,

也。遜,猶順也。子曰:「下之事上也,不從其所令,而從其

所行。言民化行,不拘於言也。上好是物,下必有甚矣。甚者,甚於

也。故上之所好惡,不可不愼也,是民之表也。」

之從君,如影之逐表。子曰:「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豈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