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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欲民犯之者寡而畏之者衆明刑至於無刑

善殺至於無殺此之謂矣夫闇亂之主用刑彌

繁而犯之者益多而殺之者彌衆而慢之者尤

甚者何由用之不詳而行之不必也不詳則罪

不値所罪不値則當死反生不必則令有所虧

令有所虧則刑罰不齊矣失此二者雖日用五

刑而民猶輕犯之故亂刑之刑刑以生刑惡殺

之殺殺以致殺此之謂也

兵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