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林卷六〈照宋刻全本補〉
萬機論八卷〈蔣濟〉
甲作乙婦丙來殺乙而甲不知後甲遂嫁與丙作妻生
二子丙乃語甲甲因丙醉殺之並害二子於義剛烈則
寛死否參者云女子潔行專一不以鼓刀稱義今又改
嫁巳絕先夫之恩親害胞胎又無慈母之道也
法訓八卷〈名用〉
公人好人之公私人好人之私
念巳之短好人之長近仁也
有財不濟交非有財也有位不舉能非有位也
相憎者能生無辜之毁相愛者能飾無實之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