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還其母具言其兒貌狀有同生平其母亦對之流
涕歔欷久之
唐汾州孝義縣人路伯達至永徽年中同縣人錢
一千文後乃違𢍆拒諱及執𢍆作徵遂共錢主於佛
前爲信誓曰若我未還公願吾死後與公家作牛畜
言訖未逾一年而死至二歲時向錢主家牸牛産一
赤犢子額上生白毛爲路伯達三字其子姪等恥之
將錢五千文求贖主不肯與乃施與隰城縣啓福寺
僧眞如助造十五級浮圖人有見者發心止惡竟投
錢物布施〈右三驗岀㝠報拾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