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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還其母具言其兒貌狀有同生平其母亦對之流

涕歔欷久之

唐汾州孝義縣人路伯達至永徽年中負同縣人錢

一千文後乃違𢍆拒諱及執𢍆作徵遂共錢主於佛

前爲信誓曰若我未還公願吾死後與公家作牛畜

言訖未逾一年而死至二歲時向錢主家牸牛産一

赤犢子額上生白毛爲路伯達三字其子姪等恥之

將錢五千文求贖主不肯與乃施與隰城縣啓福寺

僧眞如助造十五級浮圖人有見者發心止惡竟投

錢物布施右三驗岀㝠報拾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