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519-釋道世-法苑珠林-36-31.djvu/7

此页尚未校对


  三業之惡行 唯酒為根本 復墮惡行中

  往者優婆夷 以酒因縁故 遂毁餘四戒

  是名惡行數 酒為放逸根 不飲閉惡道

  能獲信樂心 去慳能捨財 𩠐羅聞佛説

  能獲無量益 我都無異意 而欲毁犯者

  略説而言之 寧捨百千命 不毁犯佛教

  寧使身乾枯 終不飲此酒 假使毁犯戒

  夀命百千年 不如護禁戒 即時身命滅

  決定能使差 我猶故不飲 況今不定知

  為差為不差 作是決定心 心生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