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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有二分者即須定有自證分集量論頌云似境相

所量能取相自證釋云似境相所量者即相分似外

境現能取相自證者即是見分能取相分故自證即

是體也四護法菩薩立四分立宗者心心所若細分

别應有四分立理者若無第四分將何法與第三分

爲量果耶汝陳𨙻立三分者爲見分有能量了境用

故即將自證分爲量果汝自證分亦有能量照境故

即將何法與能量自證分爲量果耶即須將第四證

自證分爲第三分量果也引宻嚴經云衆生心二性

内外一切分内一分為一性見相二分為第二性即心境内外二性所取能取纒能縁麄動是能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