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649-顏真卿-顔魯公文集-3-1.djvu/47

此页尚未校对


不樂自是應作耳故夫子曰獻子加於人一等矣非

謂不應作而猶懸也國䘮尚近謂金石不可陳於庭

又徐廣晉史曰聞樂不怡故申情於遏宻諒闇奪服

慮政事之荒廢是故秉權通以變常量輕重以降差

臣以周禮去樂之文宋志終䘮之證徐廣之論寧戚

孔恢之說禫懸理既可憑事又故實伏請三年未畢

都不設懸如有齊衰䘮及遇大臣薨殁則量輕重懸

而不作


顏魯公文集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