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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五年天子曰盧從史始立議用師于𢘆乃隂與㓂連夸

謾兇驕出不遜言其執以來其四月中貴人承璀七罪即誘

而縛之其下皆甲以出操兵趨譁牙門都將烏公重胤當軍

門叱曰天子有命從有常敢違者斬從下或有者字於是士皆歛兵

還營卒致從史京師壬辰詔用烏公爲銀青光禄大夫河陽

軍節度使兼御史大夫封張掖郡開國公居三年河陽稱治

詔贈其父工部尚書且曰其以廟享其以或作以其即以其年營廟

于京師崇化里軍佐竊議曰先公旣位常伯而先夫人無加

命號名差卑於配不宜語聞詔贈先夫人劉氏沛國太夫人

八年八月廟成三室同宇祀自左領府君而下作主于第乙

巳升于廟三室同宇方云史記谓陽五帝庿同宇韋昭曰謂上同下異也宇一作牢兆○今按後漢以來公私

廟制皆爲同堂異室方説是也烏氏著於春秋譜於丗本列於姓𫟍在莒者

存在齊有餘枝鳴皆爲大夫斉下或有者字餘下或有有字秦有𫉬爲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