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将加杖承符吏衆進仰曰前司録皆然故敢請
君告曰司録豈不自有手力錢也用此贓何為因
叱出之召主饌吏約之曰司録判官文學㕘軍皆
同官環處以食精麤之當一不合别無踵舊犯吾
不恕及月終㕑吏率其餘而分之文學㕘軍得司
録居三之一君曉之曰俸錢聀田手力数既别官
品矣此食錢之餘不當計位髙下従此後自司録
至㕘軍平分之舊事掾曹之下各請家僮一人食
錢助本司府吏㕑附食司録家僮或三人或四人
就公堂餘食侵撓㕑吏弊日益長君使請家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