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資竭久不能進夷人告窮于公公命瓊州出公帑錢三
百萬以貸之吏曰夷本亡信又海舶乘風無所不之公
曰遠人之來不恤其窮豈國家之意耶後夷人卒至輸
上之貨十倍其貸朝廷省奏而嘉焉又宜州繫重辟十
九人時有大水公不慮患而特徃辨之活者九人焉在
福唐有官田數百頃民輸租食利舊矣至是計臣上言
請就鬻之責其估二十萬貫民不勝𡚁公奏之未報章
三上且曰百姓疾苦刺史當言之而弗從刺史可廢矣
乃有俞詔減其直之半而民始安公領三司使寛於財
利不以刻下爲功時上方以兩京陜西官鹽歳久民鮮
得食而日以犯法命通商有司重其改作公首請奉詔
其事遂行公性至孝自曲臺丁太夫人憂廬于墓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