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18-范仲淹-范文正公集-10-08.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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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二稅逃移者並令與放罪各令歸業其元抛下産業

不得納官疾速差能幹官吏比附見在人戶物産定奪

合該减放等第招誘歸業者不得更依元本等第其元

欠二稅並與放除仍劄與都轉運司施行

陜府有稅戶朱士成等八百九戶各爲送納秋稅不前

全家迯走延州延長等七縣逃移却稅戶三百七十一

戶公牒陜府逐縣鄕村拘管上件迯移人戶屋業桑産

不得燒毀斫伐其迯走人戶權與𠋣閣去年秋稅其見

在第五等秋稅只於本䖏送納其第四等戶亦於隣州

送納免致迯移毁𨚫桑産將來歸業不得所有諸州軍

人戶慮恐亦有似此迯移并牒逐州亦請相度安恤𩔖

任福破白豹寨捉虜到僞首領李家妹在慶州官貟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