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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正書院記

吳郡祀范文正公舊矣自公貴顯時置義田義學以淑

其族之人公歿而子孫世守之不廢然而未有專祠也

咸淳甲戌郡守潜公說友始請建祠而割田以供祀事

公之子孫亦世守之不廢然而未有書院也至正丙戌

郡守吳公秉𢑱建議請以書院易祠僉憲趙公承僖按

行吳中是其議遂得請于 行省行省上之 中書中

書議以兹事有関世道且不設敎官而以其子孫之居

嫡者世主之於事便乃下從其請公八世孫文英適主

祠事竱力殫慮改制增擴亦旣宋且逺矣祁時佐領江

浙儒學以公事來謁祠下式睹其成衆謂不可以無紀

而祁也幸際其㑹宜爲文辭旣不𫉬則取其家傳而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