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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㫖宜令蘇州依所奏施行

    劄付蘇州准此

治平元年四月十一日     押

文正位

勘㑹

先文正公於平江府興置義莊賙給宗族德澤至厚其

始㝎規矩雖有版牓不足久傳及有治平元年所得朝

㫖亦未掲示族人兼有後來接續指置可爲永式者未

曽刋定深慮歳久漸至隳廢今盡以編𩔖刻石置于天

平山白雲寺先公祠堂之側子子孫孫遵承勿替今具

如後

文正公𥘉定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