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之華陽蜀民流散之後田廬荒廢詔書凡入租
占田有能倍入者斷以新籍於是豪右廣射上田
貫民㱕者多亡其素産公曰此權時之制 欲就
業耳芳利其倍租而使下民失業豈經制哉乃命
盡還舊主所施行與 詔書異至道二年召㱕授
著作佐郎 太宗面諭令通判大藩即通判夀州
遷祕書丞又通判筠州知興國軍 真宗考籍有
五年無過者特遷得改太常博士一日内中出朝
士治績著者凡二十四人名付中書門下令召見
即以景徳二年冬對長春殿賜五品服令通事舍